祝铭山(),祝铭山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祝铭山他由书记员做起,祝铭山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祝铭山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;恢复工作后,祝铭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祝铭山并参与了林彪、祝铭山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祝铭山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。副院长曾汉周的秘书;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男,出任常务副院长、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到龄退休。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。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参与了林彪、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(1961年入党)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刑事审判庭副庭长, 1965年1月, 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历任助理审判员、刑事审判庭秘书,一级大法官;还是北京大学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


